时间:2012/5/22 来源: 浏览:162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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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水利厅将每年从水资源费中安排专项水利科研奖励资金,用于奖励水利科技成果。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、水利部大禹奖、农业部丰收奖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水利科技成果,在享受有关奖励的同时,省水利厅也要给予同等奖励。获奖的主要技术人员,要保障他们从事科研工作的办公、交通等条件,并优先聘用到现聘专业技术层级高一等级的岗位;考察、提拔干部时,也要优先予以考虑。 (张旭)
来源:山西新闻网